2022招生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大杜社中心幼儿园是通州区教委下辖的公立幼儿园,根据通州区教委招生工作安排,结合我园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公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北园(大杜社):东田阳、西田阳、大杜社、小杜社、团瓢庄、南小营、姚辛庄、陈各庄、前堰上、后堰上的本市幼儿,在本市未招满的情况下招收非本市幼儿。
南园(西马各庄):六郎庄、西马各庄、大松垡、小松垡、神驹、柏福的本市幼儿,在本市未招满的情况下招收非本市幼儿。
二、招生年龄段
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幼儿。
三、小班招生数量
北园(大杜社):两个小班,每班25名幼儿,共50名幼儿。
南园(西马各庄):两个小班,每班25名幼儿,共50名幼儿。
四、招生地点
大杜社中心幼儿园北园,详情请点击下图链接。
五、招生时间及方式
1、招生时间:2022年6月25日
7:30-9:30
招收本市幼儿(北园招生范围)
9:30-11:30
招收本市幼儿(南园招生范围)
13:30
招收非本市幼儿(南、北园招生范围)
16:30
招生结束
2、招生方式:现场报名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1、招生报名时不带幼儿,仅需一名法定监护人(幼儿父亲或母亲)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审核,按时间要求来园。
2、请前来报名的家长按照疫情防护要求,戴好口罩,做好防护,保持一米间距,听从幼儿园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出示健康宝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登记个人信息后方可入园。
3、招生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4、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5、是否报名成功将以材料齐全时间先后为准。
6、未按时报名或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入园。
七、招生工作程序
(一)审核材料。招生当天需要携带的材料:
招生范围内本市幼儿准备材料如下:
1、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一起的,要分别携带父亲、母亲和幼儿的户口本及A4纸复印一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3、预防接种本(各种疫苗接种齐全)。
4、家长(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生范围内非本市幼儿园准备材料如下:
1、全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一起的,要分别携带父亲、母亲和幼儿的户口本及A4纸复印一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3、北京市居住证(提供幼儿父母一方即可)
注:申请人所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件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必须一致。
其中租住住房的,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租住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变更租住地址无效。
4、在京务工就业材料:(提供幼儿父母一方即可)
(1)受雇于用人单位,在招生范围内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在招生范围内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注:社会保险在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自2022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招生范围内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招生范围内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在招生范围内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招生范围内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或合伙人,在招生范围内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招生范围内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条件(2)(3)(4)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除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以外)为2021年3月31日及以前办理,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人至今持续任职,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材料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期间的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自2022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5、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招生范围内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应为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
(2)招生范围内租住住房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票据、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3)在招生范围内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在招生范围内租住无房产证农村住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4)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以上情况租住起始时间应为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
6、预防接种本(各种疫苗接种齐全)。
7、家长(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保健各类材料
(三)扫码登记幼儿信息:幼儿园将根据幼儿电子信息登记,于7月2日发放本市幼儿《录取通知书》和《幼儿入园须知》,非本市幼儿待“四证”审核后电话通知到园领取《录取通知书》。
(四)交齐全部材料复印件,本市幼儿扫码进入幼儿园通知群,非本市幼儿登记联系方式。
招生流程图
八、招生咨询电话
61582396—809
15010954897 郭老师
13811816324 邵老师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