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京财教育〔2023〕1782号)《门头沟区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门财文〔2024〕48号)的文件要求,拟对北京市门头沟区14所民办普惠园2024年7-9月份生均定额补助资金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区教委办公室反映。
区教委办公室电话:010-69842564
区教委监督电话:010-69840413、010-69842900、010-69842037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