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园所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4号
第一幼儿园西园(小班部)
第一幼儿园总园(中大班部)
二
基本服务区
01
父母有向阳楼、向东楼、新桥大街52、56号院、大峪中路6、7号院、龙泉花园、向阳东里房产和户口的幼儿。(幼儿户口和父母在一起)
02
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向阳楼、向东楼、新桥大街52、56号院、大峪中路6、7号院、龙泉花园、向阳东里房产和户口的幼儿(幼儿户口和祖父母在一起)
三
招生对象
四
招生范围
五
招生方式
六
提交资料
七
提交资料
餐费目前按照三餐两点成本预算,每生每天收取伙食费26元(如遇物价上涨进行价格调整,幼儿园会召开家委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本园采取下收费制度,下月初第五、第六个工作日收取(具体时间以收费通知为准),保育教育费按照财政局短信形式缴费,伙食费以手机扫码支付形式收取。
八
提交资料
01
幼儿病假减免
因幼儿自身原因确属幼儿患病,造成幼儿缺勤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以上时,可以减免保育教育费的二分之一;当月全部缺勤时,减免全部保育教育费。病假幼儿家长需在下月初前三个工作日提供给医务室幼儿患病的医院证明原件,幼儿病历以及看病的收据等材料方可减免。不能按时提供证明和材料的,幼儿园将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幼儿园家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费。造成损失家长自己承担。
02
非病假原因不出勤的幼儿不能减免。
03
我园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免交在园保育教育费: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和《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适龄儿童。
3.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的烈士子女。
4.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的适龄儿童。
5.持有残联发放《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
九
招生咨询电话
6月3日—9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