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2024年小班入园工作即日起启动,报名流程有哪些?入园要求是什么?…..小编为您具体解读2024年小班入园政策,及时为您提供帮助。
一、入园条件
(一)年龄要求
2020年9月1日(含)至2021年8月31日(含)之间出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均可免试、就近入园。
(二)入园范围及条件
各类型幼儿园按入园条件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1.城区普惠性幼儿园
第一顺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怀柔城区有自有住房,户籍在怀柔城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第二顺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怀柔城区有自有住房,户籍在怀柔城区的适龄幼儿。
第三顺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怀柔城区有自有住房,户籍在怀柔区的适龄幼儿。
第四顺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怀柔区无自有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怀柔城区有自有住房,户籍在怀柔城区的适龄幼儿。
第五顺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怀柔城区无自有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怀柔城区有自有住房,户籍在怀柔城区的适龄幼儿。
第六顺位:目前在怀柔城区居住的具有怀柔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七顺位:目前在怀柔城区居住的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八顺位:目前在怀柔城区租住的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九顺位:目前在怀柔城区居(租)住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2.镇乡普惠性幼儿园
第一顺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乡有自有住房,户籍在本镇乡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第二顺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乡有自有住房,户籍在本镇乡的适龄幼儿。
第三顺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乡有自有住房,户籍在怀柔区的适龄幼儿。
第四顺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乡无自有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镇乡有自有住房,户籍在本镇乡的适龄幼儿。
第五顺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乡无自有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镇乡有自有住房,户籍在怀柔区的适龄幼儿。
第六顺位:目前在本镇乡居住的具有怀柔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七顺位:目前在本镇乡居住的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八顺位:目前在本镇乡租住的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九顺位:目前在本镇乡居(租)住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3.非普惠性幼儿园
优先招收本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优待保障
残疾儿童、孤儿、烈士、公安英模适龄子女入园,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法定监护人产权房所在地优先予以照顾。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园、怀柔科学城科研院所、怀柔区“服务包”企业等单位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子女入园,由区教委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监护人产权房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就便进入各类普惠性幼儿园。
二、政策宣传
区教委、各幼儿园将通过“适龄幼儿入园服务平台”、“怀柔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宣传栏等进行“入园政策”及“信息采集”的宣传。同时开展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工作。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以上方式了解入园相关政策。
(一)平台宣传(6月1日-6月10日)
凡有意愿且符合怀柔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可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北京市适龄幼儿入园服务平台”(https://ryfw.bjedu.cn/)选择[怀柔区],跳转到“怀柔区适龄幼儿入园服务平台”查看区级入园工作指南、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及信息采集家长操作指南。
(二)现场咨询(6月2日、6月11日-6月12日)
1.咨询内容:
6月2日入园相关政策咨询;
6月11日-6月12日入园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咨询。
2.咨询地点:
(1)城区教育部门普惠园咨询地点:怀柔区教育考试中心(迎宾北路7号)南平房。(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30)
(2)其他各类型幼儿园咨询地点:在各园内进行咨询,地址详见附件,咨询当日具体安排,详见幼儿园招生简章或幼儿园入园通知。
(三)电话咨询(6月1日-7月20日)
1.区教委咨询电话:69685539、696269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2.各幼儿园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具体时间详见幼儿园招生简章或幼儿园入园通知。
三、入园工作流程
(一)信息采集(6月11日-6月30日)
适龄幼儿家长可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北京市适龄幼儿入园服务平台”(https://ryfw.bjedu.cn/)选择[怀柔区],跳转到“怀柔区适龄幼儿入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完成信息采集并打印“信息采集表”。
采集要求:适龄幼儿家长可根据就近就便原则,按照幼儿园入园条件及要求填报1-3所幼儿园。6月11日-6月25日期间,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对已报志愿进行修改和完善。6月26日-6月30日,只能查看报名情况,不能再进行修改;同时,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家长可在此期间继续进行信息采集报名,但提交后不可修改。
所需材料:请您提前准备好幼儿及监护人身份证件;房产证、自有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发票等证件;幼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大小不超过500kb,不限底色)。
(二)现场审核(7月1日-7月12日)
各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家长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所需材料:本市户籍适龄幼儿请您准备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产权房证明等材料;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准备全家户口簿、父母在怀实际住所(购房或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具体以幼儿园招生简章或幼儿园通知为准。
(三)发放录取通知(7月13日-7月20日)
各幼儿园对审核合格的适龄幼儿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四)补录工作
各幼儿园将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开展补录,如您错过信息采集时间,请及时与意向园所进行联系咨询补录相关事宜。
四、纪检监督举报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69625027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