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机关,第一医学中心、第二医学中心、第三医学中心、海南医院、医学创新研究部、研究生院、卫勤训练中心、警卫勤务队工作人员。
(二)医疗保障中心、服务保障中心本级及派驻到第一医学中心、第二医学中心、第三医学中心工作人员。
(三)第四至第八医学中心、各医疗区在相应小区分配住房的工作人员(复兴路28号院、太平路甲25号院、西翠路三号院、田村山南路8号院、朱各庄26号院、西四环中路73号院、三顷地南里24号院、北太平路1号院、太平路乙6号院)。
(一)在职军队人员(军人、文职人员、军队职工),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队人员,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军队人员的子女或三代子女(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下同;不含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安置去向审定或移交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军士子女或三代子女)。
(二)实施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聘用人员子女(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医院在站博士后子女。
(一)5月13日-5月24日,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解放军总医院幼儿信息采集及入园意向填报(待海淀区教委启动招生工作后,再组织填报海淀区招生系统)。
(二)人力资源处汇总报名情况,反馈相关单位审核确认。
(三)确定招生对象,组织办理入园手续。
此次信息统计为幼儿园内部摸底统计,下步还有海淀区教委入园登记工作,敬请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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